標題:

help~the math question~(p.6)easy~

發問:

12:15=82.5度 7:45=37.5度 10:10=115度 請詳細敘述計算步驟

最佳解答:

(1) 當分針指向15分時,表示已過4份之1個鐘, 而時針指向12時偏向1時的4份之1的位置, 而“12”字與“1”字之間的度數是 360度/12=30度 4份之1即是 30度/4=7.5度 “12”字與分針的角度是 360度/4=90度 所以時針與分針的角度是 90度-7.5度=82.5度 (2) 同樣分針向45分時,表示已過4份之3個鐘, 而時針指向7時偏向8時的4份之3的位置, 時針與“8”字的角度是7.5度,“8”字與分針的 角度是30度,所以時針與分針的角度是 7.5度+30度=37.5度 (3) 同樣分針向10分時,表示已過6份之1個鐘, 而時針指向10時偏向11時的6份之1的位置, 這樣時針與“11”字就是6份之5,角度就是 30度×5/6=25度 所以時針與“12”字的 角度就是 25度+30度=55度 而“12”字與分針的角度就是 30度+30度=60度 所以 時針與分針的角度是 55度+60度=115度。 。

其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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