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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公積金報稅問題
發問:
我在2010年7月正式辭去教師一職,並在2011年年頭提取了公積金。我想問我應2否在報稅表收入一欄中包括所收到的公積金的數額?我問過稅局,佢只係比左稅局網頁的資料我,但我看了數遍仍搞不清楚。煩請幫一幫忙,唔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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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僱年期少於10年, 計算如下: 例: 公積金權益:$100,000 受僱年期6年又3個月; 不用課稅的收入為: $100,000 x 75個月 / 120個月 = $62,500 須填報課稅金額為: $100,000 - $62,500 = $37,500 若受僱滿10年的話, 完全唔須要課稅, 即唔須要填報任何公積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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