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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60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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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假設11月l日上班,若12月22日辭職,7日通知,生效日1月1日,原則上過了60日,請問公司要否供强積金? 更新: 為什麽要注意只計算第3個月頭8天的人工,如唔超過4千元,就不用供強積金,第3個月頭已經不需返工。

最佳解答:

要的,由於妳生效日期是1月1日,原則上過了60天,但要注意只計算第3個月頭8天的人工,如唔超過4千元,就不用供強積金。

其他解答:

不是這樣計的,僱主是由11月1日供款,而僱員供款開始日是不肯定,因為要計工資期: 免供款期 - 僱主必須從僱用期首日開始為僱員作出供款,但僱員則無須為僱用期首30日及在緊接該30日免供款期後開始的首個不完整工資期作出供款。 所以如果工資期結算日為每月15日,那麼12月16日後就要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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