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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愛是否不正常?

發問:

我認識一個剛16歲的中5學生, 她是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兒, 她已搬來和我同居, 並已有了親密的性關係約一年. 但問題是我年紀已55歲, 曾結婚但已離婚. 她近日有了身孕, 我說不要, 但她堅要生孩子出來. 我可以怎樣和辦理正式結婚手續, 給她一個名份, 做我太太為我生孩子呢?

最佳解答:

香港區婚姻註冊處 地址 電話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只辦理婚禮事宜) 中區大會堂高座2樓 2523 0725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只辦理婚禮事宜) 中環紅棉路19號羅年信大樓地下 2869 0500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只辦理提交擬結婚通知書的事宜) 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2867 2787 東區婚姻登記處 西灣河太安街29號東區法院大樓 11字樓 2886 6598 九龍區婚姻註冊處 地址 電話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 尖沙咀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十號 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上層地庫及3樓2312 0929 新蒲崗婚姻登記處 新蒲崗太子道296號 新蒲崗政府合署6樓 2325 0073 2010-11-18 14:37:55 補充: 一般婚姻法律規定 ~ 在本港只要男女雙方年滿十六歲便可結婚,若任何一方未滿二十一歲,必須出示同意這宗婚姻的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姓名、住址、同意書和證明同意人與準新人之關係的文件。如沒有該人,可向區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請結婚同意書。 ~ 若任何一方是離婚人士,須提交由法庭就先前婚姻所發出的離婚判令;並在舉行婚禮前,向婚姻登記官遞交一份蓋有印章的法庭最終判令的認證副本。 ~ 若任何一方是鰥夫或寡婦,須提交其先前的結婚證明文件及前配偶的死亡證。 2010-11-19 21:26:59 補充: 這種愛是否不正常? 不是 ! 只要你系真心愛佢 吾系因為佢孤兒同情佢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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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你的意思是跟她結婚但不會俾人控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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