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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是否能申請低收入

發問:

我43歲近多年都一直失業 健保費欠款2萬多元 國民年金也無法負擔 家中兄長都已婚 父母親也都過世 現在只有一人 我目前借住朋友家中 一直都找不到工作 請問我是否能申請低收入呢 請各位告訴我好嗎 謝

最佳解答:

不行 你自己一個人.43歲.又沒孩子.又沒長輩 你用什麼條件申請低收 你失業.是你自己的個人因素 只有失能.才能有社會福利 請問你為什麼有這種想法? 目前只是剛中年 什麼工作不能做.一人飽全家飽 這種負面想法幫不暸你的忙 你的朋友真的要謝謝他 事上好人不多了 先祝你新的一年 有新的開始 工作.女友.金錢加家庭 2009-01-29 13:56:21 補充: 低收 入戶的審核條件越來越苛 每個地方地方政府都不同標準 他審核時不管你目前有沒有工作 都認定你是有工作收入 我去複製一堆文字給你也沒用 你現在該去好好的找工作 別再想這個...因為你只有一個人

其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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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低收入戶資格: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9,509元者。 2.動產平均每人未超過55,000元者。 3.不動產全戶未超過260萬元者。 以上三項皆要符合. 另外有工作能力者16~65歲無就業.無薪資證明都要以最低薪資計算.. 如果家中人口無工作能力者未達全家3分之2 申請低收入戶是有困難的.. 必備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申請) 2.全戶財產、所得資料暨稅籍證明(國稅局申請) 3.社會救助調查表(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處填寫) 4.私章 ,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二、特殊情況加附文件: 1.公立或財團法人醫療院所診斷書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失蹤證明 5.退休俸或半年俸證明 6.死亡給付證明 以上希望能幫助到你|||||摁.. 申請條件必須是 無財產 2~3年內帳戶不得超過5萬 拿戶籍謄本 還有戶口所有人的身份證 印章 要去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財產證明.. 然後申請完畢之後再拿以上的東西去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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